中金所李明良:金融衍生品场外市场研究应是学界的一个关注重点
“以前,我们期货衍生品市场谈的是生存、谈的是规范;而今天在陆家嘴,我们谈创新、谈发展。我认为,这对于整个期货衍生品行业来说,无论是实务界还是学术界,都是一个新起点。”
6月10日,以“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为主题的首届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在上海召开。在“期货衍生品市场的创新发展与制度完善”圆桌论坛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资深法律专家李明良发出上述感叹。
李明良首先分享了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起源与发展:“如今,中国金融期货产品已从单一走向丰富,已上市权益类、利率类两条产品线共11个金融期货期权品种,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虽然大家看到的是一连串数字,但是对于业界而言,那是经历了十几年的奋斗;对于学界的研究而言,也是经历了若干年的积累。”
李明良表示,迄今为止,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已经取得了预期效果。从市场地位来看,金融期货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根植于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全局;从市场功能来看,金融期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精细化、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增强资本市场韧性,塑造稳健的改革发展环境。
“但是,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无论是基于服务国民经济的宗旨,或是基于对外开放和借鉴成熟市场的经验,金融期货在市场结构、产品结构、交易者结构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李明良着重阐述了对市场结构的看法。
李明良认为,除了场内市场,期货衍生品场外市场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并且可以与场内市场协同协作、起到补短板的作用。商品期货通过多年的实践,目前场外市场已有初步规模。但是对于金融期货而言,目前还没有场外市场。“缺了场外市场的衍生品,应该说它是一个‘跛脚’的,因此,对于金融衍生品场外市场的研究,我觉得应该是学界的一个重点。”
在李明良看来,中国金融期货发展场外金融衍生品的条件初步具备。一是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赋予了金融期货交易所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合法性,中国证监会《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向社会征求意见;二是境内场外业务实践能够提供很好的业务模式借鉴和监管经验借鉴。
“金融期货市场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实现场内外金融衍生品的互补协同效应,更好地发挥场内外产品的组合避险功能,并有效降低交易商开展专业风险管理的成本。”李明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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