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画崂山 山海神韵”崂山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崂山,位于青岛市东部、黄海之滨,是一颗镶嵌在青岛的东方明珠,它拔海而立,气势雄伟,岚光变幻,云气离合,是闻名遐迩的海上仙山。崂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中国重要的海岸山岳风景胜地、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崂山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以来,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遗产、弘扬传统文化、建设美丽崂山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就。
为全面展示崂山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自然风光和历史人文,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崂山,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旅游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联合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今日头条共同举办2023“诗画崂山 山海神韵”崂山摄影作品展。(以下简称“崂山摄影作品展”),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工作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承办单位: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摄影专业委员会
官方网站: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官网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展现崂山风景名胜区的四季风光、历史人文、宜居生活及旅游景观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50幅,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向入展作者给付。
投稿须知:
(1)线下参与:投稿者使用手机扫描活动二维码点击「参与讨论」,选择自己满意的照片并配合适当图说进行投稿。
(2)推广征集平台:
投稿者在今日头条APP点击发布,并带话题 #崂山神韵# 选择自己满意的照片,并配合适当图说进行投稿。
投稿者在抖音APP点击发布底部【+】号,选择自己想要投稿的照片,点击下一步添加标题及作品描述,请务必带话题 #崂山神韵 发布。
(3)本活动接受邮箱投稿,不愿公开作品参加活动的可在今日头条APP、抖音APP私信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索要投稿邮箱。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内容,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B),及照片拍摄具体地点及所用拍摄器材等作品相关信息。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及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官方活动页面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对于入展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供图|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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